主页 > 资料文件 > 其他 >
观察|中国加入《武器贸易条约》,以负责任姿态维护多边军控
发布时间:2020-07-09 10:57         发布人:军控协会         来源:未知

6666.jpg

珠海航展上展出的预警机模型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武器贸易条约》的决定,决定加入这个条约。这标志着中国加入条约进程基本完成国内法律程序,是以实际行动彰显中国坚定维护国际军控条约体系、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负责任姿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

事实上,作为第一个联合国框架下约束常规武器贸易的国际条约,《武器贸易条约》在过去一年经历了成员组成的重要变化,这无疑会对条约的实施以及国际常规武器军控体系的前景产生重要影响。

应运而生的《武器贸易条约》

       2018年5月,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裁军新议程中特别指出,常规武器非法交易和泛滥等问题给国际常规武器军控体系带来日益严峻的挑战,成为人类不安全感的重要来源之一。

自冷战结束以来,常规武器始终在武装冲突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严重威胁着地区乃至全球的和平与安全。近年来,常规武器尤其是轻小武器的非法泛滥现象愈演愈烈,不仅加剧了地区冲突,影响和平进程和战后重建工作,而且助长了恐怖主义蔓延和跨国有组织犯罪,严重威胁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规范全球常规武器贸易,加强对轻小武器贸易的管控已成为国际共识,并且迫在眉睫。

为防止和消除常规武器非法贸易并防止其转作他用,联合国于2013年4月2日第67届联合国大会表决通过了《武器贸易条约》(Arms Trade Treaty),该条约于2014年12月24日正式生效,迄今共有106个缔约国。

      《武器贸易条约》全文共有28条,对常规武器的监管范围、贸易方式、管理要求、争端解决等设立了统一的国际标准。条约推动了国际社会对常规武器管控制度的建设,对有效遏制甚至消除常规武器的非法贸易具有重大意义。其一,条约扩大了对常规武器的监管范围,将轻小武器加入其中;其二,条约有助于推动和完善缔约国建立针对常规武器的政策法律、监管机构和执法效果;其三,条约鼓励缔约国开展情报、执法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倡议建立基金,加强国际援助,推动构建合法规范的国际常规武器贸易秩序。

       美国政府曾于2013年签署《武器贸易条约》。但特朗普政府基于对该条约的不同看法和受国内政治因素的影响,于2019年4月26日宣布退出签署,此举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中国加入《武器贸易条约》有何积极意义?

       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负责任大国,中国一直高度重视和关切常规武器的非法转让问题,中国入约具备良好的基础。

一方面,中国长期以来积极参与国际常规武器军控体系建设,并始终发挥着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中国积极履行《联合国从各个方面防止、打击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的行动纲领》以及使各国能够及时识别和追查非法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国际文书,积极参加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历届政府专家组工作,并作为《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缔约国,积极履行公约义务,按时提交《行动纲领》、常规武器登记册和《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报告;以观察员的身份多次参加《渥太华禁雷公约》缔约国年会、《集束弹药公约》缔约国会等;此外,中国也全程参加了《武器贸易条约》谈判进程,并作为观察员参加了后续的缔约国会议。 (责任编辑:军控协会)